拒菸反菸拚健康 成大舉辦掃街行動
【台南訊】98年1月11日菸害防制新法即將上路,落實成功大學健康大學之理念,打造無菸校園環境,成大衛生保健組在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費補助下,規劃一系列的校園菸害防治宣導教育活動,並結合該校溜冰社成員,於10月9日穿著溜冰鞋掃街宣導,宣誓徹底掃除菸害的決心!拒菸反菸拚健康!
成大衛保組表示,菸害防制新法明定「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為加強宣導菸害防制新法規定,成大衛保組邀請具有健康活力形象的成大溜冰社成員,擔任宣導此項任務的代言人,利用學生外出用餐時段人潮較多的時間,溜冰社成員穿著溜冰鞋,手持宣導旗幟於校園及學校周邊遊行,向學生及校園周圍社區的居民宣導菸害防制觀念,期望帶動學生及民眾對菸害防制新法的認同,提高大眾對於菸害防制新法的認知。
除了掃街活動,成大溜冰社成員也沿途發送反菸新法宣傳單及海報,邀請民眾簽名連署反菸布條等,透過掃街活動加強宣導,希望能將菸害防制新法觀念從成大各校園擴展至周邊並深入社區與家庭,對更多人產生更巨大、更有力的影響。
配合菸害防制新法上路,成大並舉辦一系列校園菸害防治宣導教育活動,包括:8至10月菸害防制徵文比賽、9月16日新鮮人之夜-菸害防制新法宣導、9月23日社團擺攤-”拒菸心主張,我願意”簽署活動、10月3日SDS盃桌球及羽球比賽響應”Sweat it!Don’t Smoke it!”(汗流浹背!菸菸一熄!)宣導教育、10月9日反菸掃街遊行。此外,還有即將10月17日晚上6時在於成大光復校區藍球場登場的SDS盃藍球比賽、10月14日晚上7至9時在成大軍訓教室舉辦「菸害防制講座:菸害面面觀及遠離菸害的方法」,由高雄榮民總醫院家醫科薛光德醫師主講。10月18日於台南市秋茂園淨灘活動。壓軸活動則是於1 0月28日晚上6時於光復校區藝術中心前木製舞台舉行「反菸NEVER END晚會」。成大衛保組也歡迎所有民眾共同參與,加入無菸環境的行列。
菸害防制新法所規定之「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包含3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如:商場、餐廳、旅館、電影院、KTV、網咖、表演廳、會議廳…等供公眾、消費及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以及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等。業者應於場所所有入口明顯設置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971009y
成大衛保組表示,菸害防制新法明定「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為加強宣導菸害防制新法規定,成大衛保組邀請具有健康活力形象的成大溜冰社成員,擔任宣導此項任務的代言人,利用學生外出用餐時段人潮較多的時間,溜冰社成員穿著溜冰鞋,手持宣導旗幟於校園及學校周邊遊行,向學生及校園周圍社區的居民宣導菸害防制觀念,期望帶動學生及民眾對菸害防制新法的認同,提高大眾對於菸害防制新法的認知。
除了掃街活動,成大溜冰社成員也沿途發送反菸新法宣傳單及海報,邀請民眾簽名連署反菸布條等,透過掃街活動加強宣導,希望能將菸害防制新法觀念從成大各校園擴展至周邊並深入社區與家庭,對更多人產生更巨大、更有力的影響。
配合菸害防制新法上路,成大並舉辦一系列校園菸害防治宣導教育活動,包括:8至10月菸害防制徵文比賽、9月16日新鮮人之夜-菸害防制新法宣導、9月23日社團擺攤-”拒菸心主張,我願意”簽署活動、10月3日SDS盃桌球及羽球比賽響應”Sweat it!Don’t Smoke it!”(汗流浹背!菸菸一熄!)宣導教育、10月9日反菸掃街遊行。此外,還有即將10月17日晚上6時在於成大光復校區藍球場登場的SDS盃藍球比賽、10月14日晚上7至9時在成大軍訓教室舉辦「菸害防制講座:菸害面面觀及遠離菸害的方法」,由高雄榮民總醫院家醫科薛光德醫師主講。10月18日於台南市秋茂園淨灘活動。壓軸活動則是於1 0月28日晚上6時於光復校區藝術中心前木製舞台舉行「反菸NEVER END晚會」。成大衛保組也歡迎所有民眾共同參與,加入無菸環境的行列。
菸害防制新法所規定之「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包含3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如:商場、餐廳、旅館、電影院、KTV、網咖、表演廳、會議廳…等供公眾、消費及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以及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等。業者應於場所所有入口明顯設置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97100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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