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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犯罪防治研討會 24日在成大召開 司法院院長賴英照談企業社會責任

圖片說明
【台南訊】由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功大學法律系共同主辦的「證券犯罪防治研討會」,24日上午9時在成大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第一演講室召開,司法院院長賴英照、成大賴明詔校長、法律學系主任郭麗珍、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當傑以及企業界負責人代表等一百多人與會。期盼讓證券交易系統更為建全,投資人能獲得更充分的保障

賴明詔校長致詞時表示,證券交易是影響資本社會重要的波動,從國家經濟發展的觀點來看,對於流動資金的吸收,對於國家經濟都是重要的一環,尤其現今證券交易成為全民運動,證券交易市場的管理是很重要的課題。綜觀目前許多經濟犯罪的問題如內線交易等,皆和證券交易相關,如何做好證券交易市場的管理機制,先從教育工作開始。

 賴明詔校長也說,很榮幸賴英照院長來進行講演,同時也藉由專家、學者、業界代表,從理論的觀點與實務的觀點,做各方面的探討,期能預防犯罪,達到防患未燃的目的。此外,賴明詔校長指出以往許多重要會議都在北部進行,如今高鐵已經縮短了南北距離,希望往後有更多重要會議可以在南部召開。

 此次「證券犯罪防治研討會」,係針對內線交易、證券管理機關對證券犯罪之預防與監督機制進行廣泛交流研討,藉此與業界代表相互溝通,期使證券交易系統更為建全,讓投資人獲得更充分之保障。會中,司法院院長賴英照以「企業社會責任」發表專題演講。

 司法院院長賴英照在「企業社會責任」演講中指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問題在於「企業倫理」,有些企業想盡辦法規避現行的會計法規、證券法規等,用奇怪、複雜的方法來應付法規,讓自己不會觸法,真正落實法律的目的,則應以誠實的態度面對,才能保障投資者、讓股票市場健全,這正是企業倫理出現問題,也演變成弊案發生、修法嚴管的惡性循環。

 究竟經營者為誰而經營?是只為股東的利益,還是兼為員工、消費者及社會全體的利益?如果股東的利益,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相衝突,應以何者為先?賴英照院長從股東利益優先論、以及社會責任論二個面向來談企業社會責任,並以股神巴菲特以及亨利福特二世所主持的福特汽車公司為例,說明把員工和社區的利益,放在股東權益之上的例子。

 此外,守法是否等於善盡社會責任?賴英照院長進一步說明,主張股東利益優先的人認為,企業只要守法,自然對員工和消費者的權利有所保障;對環境保護及整體社會的利益也能兼顧,企業社會責任因守法而實現。倡議公司社會責任的人,卻認為在法令完備,執法嚴密的地方,「守法等於善盡社會責任」,固然言之成理,但如法令不備、執行鬆散,守法卻未必盡責。在非由公司營運造成的問題方面,更是如此。由此可見,在法令不備或執行鬆散的地方,企業倫理成為關鍵的因素。

 賴英照院長補充說明,公司善盡社會責任,是不是必然傷害股東的利益?許多企業負責人認為,從長遠的觀點看,未必如此。許多學者也相信,重視員工權益,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有助於吸引人才;重視消費者及社會整體利益,可以改善公司的形象,增加品牌價值,對公司發展反而有利。

 因此,賴英照院長以American Law Institute,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1994.的法條做結論,認為公司業務經營應以增加公司盈餘及股東利益為目標;但即使對公司盈餘及股東利益均無所增添,公司經營業務時,1、仍應與自然人在相同程度內,負遵守法令之義務;2、得適切考量倫理因素,採取適當負責之業務行為;3、為促進公共福祉、人道、教育及慈善之目的,得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公司資源,從事捐助行為。

 他指出,能讓企業經營者能深化企業倫理,真正遵守規範,善待員工、對投資人、對消費者、對環境善盡責任等,才是長治久安之計。因此,在修法之外,能提倡企業倫理觀念,才能真正揮發法律的效用,避免許多企業界所發生的踩紅線的狀況,如此對於股東、企業、社會才是最好的效用。96122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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