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環境污染案例之社會人文研究學術研討會 盼提供環保新思維
【台南訊】環境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心的議題,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23日上午9時在成大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第三演講室舉行「環境污染案例之社會人文研究學術研討會」,台南市長許添財、成大校長賴明詔院士、成大副校長馮達旋、成大社科院院長陳振宇等人出席,台南市環境保護局及社會局相關人士也一起參與會談。會中,專家學者以中石化安順廠個案研究為議題,從社會人文的角度重新思考,期能藉此激盪出更多不同於技術層面的新思維。
賴明詔校長表示,做為一所全面而完整的大學,必須與社區密切合作、關注社會問題,尤其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為台南本地的問題,也是涵概了社會、科學、工業、政治等跨領域問題,而成大在各方面皆有其專業,對於相關議題的投入是義不容辭。透過此次研討會的舉辦,由成大邀請國內外學者,一起關心台南的環保議題,從地方研究開始,期能將成果由本土跨至國際。
研討會中,成大社科院副院長、也是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楊永年在所發表的「環境政策-以中石化安順廠為例」一文中,對於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政策,是否符合社會正義之原則,有相當之著墨,可提供政府未來面對類似補償案件進行政策形成與規劃之參考。他指出,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政策在形成、規劃與執行,都存在許多值得深入討論的空間。5年13億政策的通過對長久受污染之受害的當地居民而言,的確有其正面意義,只是若和其它類似案例相比較並作施政總體考量,則不一定符合社會正義之原則。
楊永年教授認為,理想的補償方式,應以多重指標方式進行設計為較佳之選擇,並且考量各種不同的條件,包括性別、年齡、體型、飲食習慣、居住污染區的年數等,作綜合考量。並以風險係數作為補償金額計算的標準,是比較合理的作法,因為不同的因素存在不同的風險(係數)。然而,這些爭議發生的原因在於,過去政府未曾發生戴奧辛補償標準訂定的問題,所以大家都還在學習階段。因此,未來仍應從長遠的制度發展作思考,建立包含官員、專家學者、受害民眾、一般民眾都可接受的制度。
至於5年13億是否合乎社會正義?為探討這個問題,楊永年教授以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桃園與竹北廠與中石化安順廠,進行比較。他指出,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廠於1970年設立,1986年由美國奇異公司合併,1988年由湯姆笙公司併購,1991年湯姆笙公司發現工廠有機廢料排入廠區20年;1998年證明該廠區污染無法整治,同時揭發多起員工罹癌事件,同年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成立,該專案小組於2001年解散。 然而,受職災員工未獲得任何補償或賠償,可以說因受該廠污染致病的員工求償無門。再根據民間司改會網站的資訊,「1998年RCA職業性癌症員工自救會正式成立,現有會員資料中就有1059人罹患癌症,216人癌症死亡,102人罹患各式腫瘤,未獲任何補償」,這似乎顯示RCA污染造成的傷害比中石化安順廠嚴重。
RCA污染案件對中石化安順污染案件處理政策存在兩點意義,第一,當時在中石化安順廠工作的員工未列補償對象,關於這點環保團體在通過補償金額時也曾公開表達; 第二,RCA受害員工(含死亡與罹癌者)未獲任何補償,而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受害的三里卻能獲得5年13億之補償金,從這層面比較,即便是兩個不同案例,但RCA的受害者可能內心會覺得不平。 換句話說,這牽涉政府對於過去與未來的污染案例,是否存在一致的補償政策或標準。
楊永年教授指出,中石化安順廠事件在補償政策的形成過程,政策利害關係人包括台南市長、台南市政府、環保團體、媒體、社區居民等之合作與努力,值得肯定。但環保人士、學者,尤其是居民血液戴奧辛濃度之學者與新聞媒體更是關鍵因素。特別是中石化安順廠污染問題受到平面與電子媒體的重視,對政府形成龐大的壓力。
只是,據他所瞭解,台灣類似的污染廠址逾三百座,包括彰化戴奧辛鴨蛋、北縣戴奧辛羊肉等,中石化安順廠的補償方式與金額可說是空前。這政策的通過存在正面意義,是政府開始正視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對中石化安順廠附近顯宮、鹿耳、四草三里受害居民而言,這項補償的通過,算是對讓他們長期受害的具體政策關懷,也還給居民長期受污染的公道。但因為政策形成粗糙,不一定能形成永續環境的長遠正面效果,所謂長遠效果是指污染環境的完全改善。
此外,中石化安順廠環境污染案例在台灣、在世界並非唯一,因此在政策形成與社會正義之關連性上,有必要做更多的強化與思考,例如未來仍可能出現類似的污染廠址,但能否還能得到另一個5年13億的補償政策,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為此,楊永年教授再以美國Love Cannel的案例比較,他說明,美國紐約州Love Cannel地區,發生戴奧辛化學廢料污染的問題,1947至1952年期間,Hooker化學與塑膠公司,將有毒的廢棄物埋在地下,該污染廠址後來變成學校與住宅區。1978年8月2日紐約州健康局宣佈該區關閉,並下令所有孕婦與小於兩歲的嬰孩撤離該區。同年8月7日,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下令購買236戶居民房屋,總共花費1千萬美元(約折合當年4億台幣,因為當時台幣與美元的幣值約1比40)協助高風險居民撤離與遷居至安全地區。1978年11月10日遭報導,Love Cannel地下埋有200噸的有毒戴奧辛化學廢料。1979年4月24日,紐約州議會通過4百萬美元(約1億6千萬新台幣)的整治費用;該市並獲得聯邦政府救災署1百萬美元(約4千萬新台幣)的災民債務。從Love Cannel事件看不出美國政府提供像台灣政府針對安順廠污染案例,提出類似5年13億的補償,美國政府處理的方式主要是協助讓高風險家庭撤離污染區,政府更以市價購買受害居民的房子,協助高風險家庭在他處購屋,並提供免除房屋稅的優惠。美國不使用補償金的方法,而是以遷居的方式處理,是一種值得思維的方式。
他指出,5年13億補償政策的諸多爭議點,但認為問題不一定出在人,而在制度設計不夠健全,使得5年13億的補償政策存在爭議。或許美國紐約Love Cannel案例的處理方式,值得相關單位參考,特別是該案針對高風險的家庭,進行居民的遷居協助,以降低高風險家庭繼續受害,這可能是補償政策的另一種選項。
「環境污染案例之社會人文研究學術研討會」會中,除了楊永年教授發表的「環境政策-以中石化安順廠為例」,另有,日本應慶大學教授Lynn Thiesmyer發表「Land Use and Environmental Insecurity in Southeast Asia」、日本京都大學教授Kazuo Matsushita發表「Climate Security and Low Carbon Society」、日本京都大學教授Akihisa MORI發表「Environmental Economics & Governance」、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孫同文發表「地理資訊系統(GIS)與環境治理研究架構初探」、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黃朝盟發表「環境政策僵局之系絡分析」、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副教授李翠萍發表「環境正義中的社會福利議題分析-以中石化安順廠址污染為例」、中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蔡允棟發表「地方環境治理的制度性安排與網絡關係-中石化安順廠汙染案例之分析」、成大政治系助理教授周志杰發表「台灣環境治理與外交政策的聯結」等。961123y
*補充資料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背景:
中石化安順廠化學污染導致台南市安南區顯宮、鹿耳、四草三里居長受污染逾20年,主要原因是居民在不知情下,食用有毒魚產。1981年當時屬台灣省政府的水污染防治所檢測,發現中石化安順廠所屬之海水貯水池抽樣的魚含汞量過高,經過政府官僚體系討論後,經濟部於1982年發佈中石化安順廠關廠的決策。1994年中石化安順廠民營化(由威京集團入主),使得原屬國營事業的安順廠,成為民營公司。1997年台南市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以因應複雜的安順廠環境污染問題。2002年將中石化安順廠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廠址。
2003年台南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希望藉由跨局處的力量,解決安順廠污染廠址的問題。隨後可能因為問題愈鬧愈大(包括媒體之大幅報導),政府體認到安順廠污染廠址已非台南市政府所能處理,因此2005年6月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由環保署主導)。2005年7月行政院專案小組決議下,通過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方案。而為避免污染擴散,於2005年8月公告禁養區與漁塭休養區。
賴明詔校長表示,做為一所全面而完整的大學,必須與社區密切合作、關注社會問題,尤其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為台南本地的問題,也是涵概了社會、科學、工業、政治等跨領域問題,而成大在各方面皆有其專業,對於相關議題的投入是義不容辭。透過此次研討會的舉辦,由成大邀請國內外學者,一起關心台南的環保議題,從地方研究開始,期能將成果由本土跨至國際。
研討會中,成大社科院副院長、也是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楊永年在所發表的「環境政策-以中石化安順廠為例」一文中,對於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政策,是否符合社會正義之原則,有相當之著墨,可提供政府未來面對類似補償案件進行政策形成與規劃之參考。他指出,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政策在形成、規劃與執行,都存在許多值得深入討論的空間。5年13億政策的通過對長久受污染之受害的當地居民而言,的確有其正面意義,只是若和其它類似案例相比較並作施政總體考量,則不一定符合社會正義之原則。
楊永年教授認為,理想的補償方式,應以多重指標方式進行設計為較佳之選擇,並且考量各種不同的條件,包括性別、年齡、體型、飲食習慣、居住污染區的年數等,作綜合考量。並以風險係數作為補償金額計算的標準,是比較合理的作法,因為不同的因素存在不同的風險(係數)。然而,這些爭議發生的原因在於,過去政府未曾發生戴奧辛補償標準訂定的問題,所以大家都還在學習階段。因此,未來仍應從長遠的制度發展作思考,建立包含官員、專家學者、受害民眾、一般民眾都可接受的制度。
至於5年13億是否合乎社會正義?為探討這個問題,楊永年教授以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桃園與竹北廠與中石化安順廠,進行比較。他指出,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廠於1970年設立,1986年由美國奇異公司合併,1988年由湯姆笙公司併購,1991年湯姆笙公司發現工廠有機廢料排入廠區20年;1998年證明該廠區污染無法整治,同時揭發多起員工罹癌事件,同年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成立,該專案小組於2001年解散。 然而,受職災員工未獲得任何補償或賠償,可以說因受該廠污染致病的員工求償無門。再根據民間司改會網站的資訊,「1998年RCA職業性癌症員工自救會正式成立,現有會員資料中就有1059人罹患癌症,216人癌症死亡,102人罹患各式腫瘤,未獲任何補償」,這似乎顯示RCA污染造成的傷害比中石化安順廠嚴重。
RCA污染案件對中石化安順污染案件處理政策存在兩點意義,第一,當時在中石化安順廠工作的員工未列補償對象,關於這點環保團體在通過補償金額時也曾公開表達; 第二,RCA受害員工(含死亡與罹癌者)未獲任何補償,而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受害的三里卻能獲得5年13億之補償金,從這層面比較,即便是兩個不同案例,但RCA的受害者可能內心會覺得不平。 換句話說,這牽涉政府對於過去與未來的污染案例,是否存在一致的補償政策或標準。
楊永年教授指出,中石化安順廠事件在補償政策的形成過程,政策利害關係人包括台南市長、台南市政府、環保團體、媒體、社區居民等之合作與努力,值得肯定。但環保人士、學者,尤其是居民血液戴奧辛濃度之學者與新聞媒體更是關鍵因素。特別是中石化安順廠污染問題受到平面與電子媒體的重視,對政府形成龐大的壓力。
只是,據他所瞭解,台灣類似的污染廠址逾三百座,包括彰化戴奧辛鴨蛋、北縣戴奧辛羊肉等,中石化安順廠的補償方式與金額可說是空前。這政策的通過存在正面意義,是政府開始正視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對中石化安順廠附近顯宮、鹿耳、四草三里受害居民而言,這項補償的通過,算是對讓他們長期受害的具體政策關懷,也還給居民長期受污染的公道。但因為政策形成粗糙,不一定能形成永續環境的長遠正面效果,所謂長遠效果是指污染環境的完全改善。
此外,中石化安順廠環境污染案例在台灣、在世界並非唯一,因此在政策形成與社會正義之關連性上,有必要做更多的強化與思考,例如未來仍可能出現類似的污染廠址,但能否還能得到另一個5年13億的補償政策,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為此,楊永年教授再以美國Love Cannel的案例比較,他說明,美國紐約州Love Cannel地區,發生戴奧辛化學廢料污染的問題,1947至1952年期間,Hooker化學與塑膠公司,將有毒的廢棄物埋在地下,該污染廠址後來變成學校與住宅區。1978年8月2日紐約州健康局宣佈該區關閉,並下令所有孕婦與小於兩歲的嬰孩撤離該區。同年8月7日,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下令購買236戶居民房屋,總共花費1千萬美元(約折合當年4億台幣,因為當時台幣與美元的幣值約1比40)協助高風險居民撤離與遷居至安全地區。1978年11月10日遭報導,Love Cannel地下埋有200噸的有毒戴奧辛化學廢料。1979年4月24日,紐約州議會通過4百萬美元(約1億6千萬新台幣)的整治費用;該市並獲得聯邦政府救災署1百萬美元(約4千萬新台幣)的災民債務。從Love Cannel事件看不出美國政府提供像台灣政府針對安順廠污染案例,提出類似5年13億的補償,美國政府處理的方式主要是協助讓高風險家庭撤離污染區,政府更以市價購買受害居民的房子,協助高風險家庭在他處購屋,並提供免除房屋稅的優惠。美國不使用補償金的方法,而是以遷居的方式處理,是一種值得思維的方式。
他指出,5年13億補償政策的諸多爭議點,但認為問題不一定出在人,而在制度設計不夠健全,使得5年13億的補償政策存在爭議。或許美國紐約Love Cannel案例的處理方式,值得相關單位參考,特別是該案針對高風險的家庭,進行居民的遷居協助,以降低高風險家庭繼續受害,這可能是補償政策的另一種選項。
「環境污染案例之社會人文研究學術研討會」會中,除了楊永年教授發表的「環境政策-以中石化安順廠為例」,另有,日本應慶大學教授Lynn Thiesmyer發表「Land Use and Environmental Insecurity in Southeast Asia」、日本京都大學教授Kazuo Matsushita發表「Climate Security and Low Carbon Society」、日本京都大學教授Akihisa MORI發表「Environmental Economics & Governance」、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孫同文發表「地理資訊系統(GIS)與環境治理研究架構初探」、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黃朝盟發表「環境政策僵局之系絡分析」、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副教授李翠萍發表「環境正義中的社會福利議題分析-以中石化安順廠址污染為例」、中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蔡允棟發表「地方環境治理的制度性安排與網絡關係-中石化安順廠汙染案例之分析」、成大政治系助理教授周志杰發表「台灣環境治理與外交政策的聯結」等。961123y
*補充資料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背景:
中石化安順廠化學污染導致台南市安南區顯宮、鹿耳、四草三里居長受污染逾20年,主要原因是居民在不知情下,食用有毒魚產。1981年當時屬台灣省政府的水污染防治所檢測,發現中石化安順廠所屬之海水貯水池抽樣的魚含汞量過高,經過政府官僚體系討論後,經濟部於1982年發佈中石化安順廠關廠的決策。1994年中石化安順廠民營化(由威京集團入主),使得原屬國營事業的安順廠,成為民營公司。1997年台南市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以因應複雜的安順廠環境污染問題。2002年將中石化安順廠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廠址。
2003年台南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希望藉由跨局處的力量,解決安順廠污染廠址的問題。隨後可能因為問題愈鬧愈大(包括媒體之大幅報導),政府體認到安順廠污染廠址已非台南市政府所能處理,因此2005年6月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由環保署主導)。2005年7月行政院專案小組決議下,通過中石化安順廠5年13億補償方案。而為避免污染擴散,於2005年8月公告禁養區與漁塭休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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