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網路新秩序 成大版網路規範出爐 第一四八次行政會議通過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並於即日起實施
採訪記者 : j 於 December 22, 2003 at 13:44:33 :
新聞內容 :
【台南訊】為建立網路新秩序、提供優質的網路世界,成大版的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出爐了。國立成功大學在第一四八次行政會議通過「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明訂使用規範與處分辦法,並於即日起全面實施,舉凡使用成大校園網路者皆應遵守,包括宿舍及校外遠端連線都在規範之內,違反者施以適當的懲處。
甫通過的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除了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濫用或干擾網路系統、網路管理、以及隱私權之保護方面有明文規範外,對於網路使用者違反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者亦明確規定處分方式,諸如:一、暫時停止使用網路資源直到改善為止。二、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三、依前兩項規定之處分者,其另有違法行為時,行為人尚應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等。而違反該規範之行為人對於處分有異議時,得循相關程序向成大「計算機與網路委員會」提出申訴或請求救濟。
成大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表示,制訂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的積極意義,是為了充分發揮校園網路支援教學、行政及研究學習之功能,並提供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依據。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雖是初次訂定,但對於學生使用網路之規定,在「學生獎懲辦法」的第八條之十一、十二,以及第九條之十、十一、十二早有明文規範,而在這次的校園網路使用規範更是把範圍擴及到所有網路使用者。
基於網路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原則,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在尊重智慧財產權中明確列舉不得為之行為,包括不得: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二、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四、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若作者已明示禁止轉載,仍然任意轉載。五、架設違法網站供公眾下載受保護之著作。六、其他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對於禁止濫用或干擾網路系統方面,該規範亦有明文規定,諸如網路使用者不得:一、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二、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三、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電腦或網路資源。四、任意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或故意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五、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六、擅自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七、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佔用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佈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九、利用校園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在網路管理方面,則確立了分工原則及管理事項,包括:一、各單位(含教學、行政與非編制單位)內部之網路由該單位管理。單位內部網路位址之分配與使用應建立管理機制。二、全校對外網路及連接各單位之骨幹網路由計算機與網路中心管理。三、學生宿舍除遵循本規範外,另依「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管理。四、為網路資源之妥善分配,管理單位得對網路流量做適當區隔與管控。五、對違反本規範、影響網路正常運作、無故佔用大量網路資源或流量異常者,管理單位得先暫停該使用者之權利。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應轉請相關單位處置。六、電子佈告欄及網站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維護。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應轉請相關單位處置。另外,使用者若發現系統安全有任何缺陷或漏洞,應儘速通知管理單位處理。
尊重個人隱私權是網路管理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對於隱私權之保護也格外重視,明確規定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不在此限,設備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配合提供必要之系統權限:一、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二、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四、其他依法令之行為。92122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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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訊】為建立網路新秩序、提供優質的網路世界,成大版的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出爐了。國立成功大學在第一四八次行政會議通過「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明訂使用規範與處分辦法,並於即日起全面實施,舉凡使用成大校園網路者皆應遵守,包括宿舍及校外遠端連線都在規範之內,違反者施以適當的懲處。
甫通過的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除了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濫用或干擾網路系統、網路管理、以及隱私權之保護方面有明文規範外,對於網路使用者違反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者亦明確規定處分方式,諸如:一、暫時停止使用網路資源直到改善為止。二、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三、依前兩項規定之處分者,其另有違法行為時,行為人尚應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等。而違反該規範之行為人對於處分有異議時,得循相關程序向成大「計算機與網路委員會」提出申訴或請求救濟。
成大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表示,制訂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的積極意義,是為了充分發揮校園網路支援教學、行政及研究學習之功能,並提供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依據。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雖是初次訂定,但對於學生使用網路之規定,在「學生獎懲辦法」的第八條之十一、十二,以及第九條之十、十一、十二早有明文規範,而在這次的校園網路使用規範更是把範圍擴及到所有網路使用者。
基於網路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原則,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在尊重智慧財產權中明確列舉不得為之行為,包括不得: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二、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四、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若作者已明示禁止轉載,仍然任意轉載。五、架設違法網站供公眾下載受保護之著作。六、其他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對於禁止濫用或干擾網路系統方面,該規範亦有明文規定,諸如網路使用者不得:一、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二、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三、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電腦或網路資源。四、任意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或故意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五、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六、擅自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七、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佔用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佈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九、利用校園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在網路管理方面,則確立了分工原則及管理事項,包括:一、各單位(含教學、行政與非編制單位)內部之網路由該單位管理。單位內部網路位址之分配與使用應建立管理機制。二、全校對外網路及連接各單位之骨幹網路由計算機與網路中心管理。三、學生宿舍除遵循本規範外,另依「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管理。四、為網路資源之妥善分配,管理單位得對網路流量做適當區隔與管控。五、對違反本規範、影響網路正常運作、無故佔用大量網路資源或流量異常者,管理單位得先暫停該使用者之權利。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應轉請相關單位處置。六、電子佈告欄及網站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維護。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應轉請相關單位處置。另外,使用者若發現系統安全有任何缺陷或漏洞,應儘速通知管理單位處理。
尊重個人隱私權是網路管理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成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對於隱私權之保護也格外重視,明確規定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不在此限,設備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配合提供必要之系統權限:一、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二、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四、其他依法令之行為。92122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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