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成大新聞中心粉絲專頁
:::

學校未申請就勸募 教長:查! - 聯合報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11.04.18 03:16 pm

審計部最新年報指出,部分國立大學和中小學在八八風災、莫拉克風災後對外募款,卻未依法申請勸募許可,或未設立捐款專戶。立委蔣乃辛上午質詢指出,包括教育部五年百五億計畫補助的國立大學也未依法申請許可就進行募款,「很離譜」。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募款款項流動都要透明化、公開化,教育部將組小組徹查,一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7條,學校進行公益募款時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13條則規定,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於勸募活動開始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公立學校開立捐款專戶,限定為代理公庫的金融機構。

被審計部年報點名違反規定的大學,包括成功大學、陽明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中興大學等幾所獲得五年五百億補助的大學。蔣乃辛今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批評,違反規定的大學,教育部還給五年五百億的獎勵,真的很離譜。除了國立大學之外,澎湖縣、台南市、高雄市、金門縣、基隆市政府所屬學校,也都被審計部點名違反規定。

成功大學副校長蘇慧貞澄清說,八八風災後,成大師生主動跟校方反應想要捐款幫助災民,該項捐款只在校內進行,並未對外募款,所有捐款都進入成大設在第一銀行的專戶,所有捐款帳目及用途,都有資料可查。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