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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校園防疫措施20220525

 
依據教育部11153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17日起,調整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另依教育部518日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辦理。
 
【通案篇/一般人員】
 
一、授課方式:
()517日起至本學期結束,採遠距為主實體報備的教學模式。
()實體課程需落實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教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上課期間師生應全程佩戴口罩、落實手部消毒及禁止飲食。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課程相關設備及機具須妥善消毒。
()實驗、實作、體育、服務學習等課程,請授課教師規劃,引導學生自主學習。
()考量各實驗空間的人員密度有所差異,在指導教授的同意及環境安全無虞下,研究生應遵守防疫機制,始得進入實驗室從事必要之研究工作。
 
二、各項考試:
()期末考試:由授課教師視疫情及公平性,並經與學生溝通後,得採實體考試、線上多元評量或取消期末考。
()學位考試:採線上口試為原則;如無防疫及師生安全上之疑慮,指導教授亦可視情況決定採實體方式進行學位考試。
()大型考試:降低群聚減少非必要移動,實體筆試採最嚴謹防疫規格。
 
三、集會活動:
()各項活動及場地使用依相關規定申請,並附防疫計畫書防疫作為檢核表,審核通過後始得辦理。實體會議請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並保持社交距離或使用阻隔設備,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
()社團活動採申請制,若未能落實防疫作為,應改為線上進行或延後舉辦。吹奏樂器應與其他參與者分區,並保持2公尺社交距離或架設隔板。
()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四、校園健康監測:
()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下載並使用「社交距離APP」。
()每日登錄「KUAP APP健康資訊」,依感染風險程度顯示燈號:綠燈(3劑且無症狀)、橙燈(2)、黃燈(1)、紅燈(無資料或尚未接種疫苗)、紫燈(有症狀、社交距離APP顯示接觸15分鐘以上、確診或居隔)
()校外人士符合接種年齡者需施打疫苗3,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進入校園建議使用本校KUAP
()新進教職員工到職前須進行COVID-19快篩檢測。
 
五、校園空間:
()環境及清消管理:保持室內通風良好、提升清潔及消毒頻率。
()建築物:請配合各館舍門禁規定,並掃描QR Code登錄足跡,俾利疫調。
()室內外場館
-圖書館、中正堂、勝利校區體育館、健休中心:採單一入口,本校教職員工生持證入場,校外人士請配合前述第四點第()項及各場館之規定。
-操場及戶外運動場地:從事運動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六、校園餐飲:
餐飲內用原則應依相關規定辦理,用餐時可暫時脫下口罩,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七、學生宿舍:
()宿舍區單一入口,進入宿舍需佩戴口罩、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出示KUAP健康資訊。
()各宿舍區除特殊需求申請同意外,暫停所有訪客(含家長、其他宿舍住民等)進入該棟宿舍區。如需轉交物件者,可送至服委室/保全值勤室門口。
八、學生請假:
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而無法到課之情形,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於請假類別>非公假>選擇「因防疫(COVID-19)無法到課」,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九、校園分艙或異地辦公:
()防疫期間同仁如被匡列居家隔離,各單位應確保仍有足夠人力得以維持業務正常運作。
()辦公空間無人數之限制,依空間配置彈性調整為異地辦公或分艙辦公。
()辦公處所應全程佩戴口罩(除飲食外),並請勿群聚用餐。
 
十、教職員工出國:
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時,務必依規定事先辦理出國程序;非因公出國者,返國入境後進行居家檢疫期間不予支薪。
 
十一、本校得視需要加強校園相關防疫措施,並配合教育部及臺南市政府相關規定;另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
 
【個案篇/確診及接觸者】
 
一、疑似及確診個案通報:
()凡進行快篩或PCR結果為陽性時,請務必通報校安中心(分機55555)
()如有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等疑似感染症狀,請依指示儘速就醫,並告知相關足跡史、接觸史及群聚史。
()快篩試劑請透過政府實名制至藥局購買,符合校園快篩試劑領取條件者,請使用KUAP預約後至環安衛中心領取試劑,自行檢測後上傳結果。
 
二、學生確診個案應變措施:
 
()學生宿舍:
1.考量宿舍屬高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生健康安全,依指揮中心及地方衛生單位規定,鼓勵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
2.境外生或家中未符防疫規定等情形,積極整備隔離/檢疫宿舍協助安置,確診者及同寢室室友移至光三舍確診及居隔宿舍。
3.住宿生與確診者於「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仍須移至光三舍,實施3天「防疫假」。
 
()社團活動:
1.學生社團及活動人員,與確診者於「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
2.單一社團單一活動於活動期間出現兩名以上參加者染疫(48小時內)時,該社團實體活動停止兩週,且該社團辦公室停止開放使用。
3.7日內累計4個社團停止實體活動時,所有社團停止實體活動兩週。停止實體活動期間,社團不得使用社團辦公室及公共空間。
 
三、教職員工差勤應變措施:
依據教育部111518日來函辦理,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仍以不到校為原則。
本校自519日起調整如下,並請至差假系統/「國內請假單」項下申請。
 
()教職員工確診:「公假(支薪)
 
()同住家人確診:
1.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得實施居家辦公。
2.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
(1)3天居家隔離期間:禁止外出,申請「防疫隔離假(支薪)。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倘單位基於公務需要,得指派同仁於上班時間居家辦公。
(2)4天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以不到校為原則,得實施居家辦公。
3.上開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如須協助辦理招生或重大業務,在個人無症狀且2日內快篩陰性的前提下,可到校處理。請單位安排獨立辦公空間(或加裝隔簾),且全程佩戴口罩(除飲食外),勿群聚飲食或用餐。
 
()學生暫停實體課程或請防疫假期間,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子女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暫停服務期間,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服務之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四、因疫匡列期間請確實遵守入校原則:
()居家隔離/檢疫/照護期間,禁止外出。
()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以不到校為原則。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活動。
()自我健康監測期間,避免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活動。
()自主應變對象,依感染風險實施防疫假或停課。
 
維護單位: 新聞中心
更新日期: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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