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協助露出《醫療法修正草案 建構良善法人環境》政策溝通廣告
一、依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5年1月28日院臺聞字第1050152072號函辦理。
二、為讓各界瞭解政府推動「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等措施,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特製旨揭電子單張廣告文宣。
三、醫療法修正草案 建構良善法人環境
為建構良善的醫療法人法制環境,並提升法人治理效能,衛福部擬具的「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4年12月3日經行政院會通過。
本次草案修正重點包括:醫療財團法人收入結餘應優先提升員工待遇及增聘人力、董事會擴大社會與機構員工參與、對外捐贈動產達一定比率或數額應先經過核准、強化醫療法人資訊公開透明、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只能連任一次、同一人不得擔任兩個以上醫療法人董事長、不論醫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均應設置監察人。相關規定目的在強化醫療法人財務、業務監督功能,並呼應醫改會等民間團體的訴求,讓具公益性質的醫療財團法人更符合社會期待。
二、為讓各界瞭解政府推動「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等措施,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特製旨揭電子單張廣告文宣。
三、醫療法修正草案 建構良善法人環境
為建構良善的醫療法人法制環境,並提升法人治理效能,衛福部擬具的「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4年12月3日經行政院會通過。
本次草案修正重點包括:醫療財團法人收入結餘應優先提升員工待遇及增聘人力、董事會擴大社會與機構員工參與、對外捐贈動產達一定比率或數額應先經過核准、強化醫療法人資訊公開透明、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只能連任一次、同一人不得擔任兩個以上醫療法人董事長、不論醫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均應設置監察人。相關規定目的在強化醫療法人財務、業務監督功能,並呼應醫改會等民間團體的訴求,讓具公益性質的醫療財團法人更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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